当某事件已经发生时,一些随机事件的概率会因为已知信息的增加发生变化。例如在手游抽卡时,我们可能会认为单次抽卡出六星与不出六星是等概率的,但随着我们连抽 50 发一个六星都没有,再固执地认为「出六星与不出六星等概率」就显得不是那么明智。
总之,研究在某些已知条件下事件发生的概率是必要的。
条件概率
若已知事件 A 发生,在此条件下事件 B 发生的概率称为 条件概率,记作 P(B∣A)。
在概率空间 (Ω,F,P) 中,若事件 A∈F 满足 P(A)>0,则条件概率 P(⋅∣A) 定义为
P(B∣A)=P(A)P(AB)∀B∈F
可以验证根据上式定义出的 P(⋅∣A) 是 (Ω,F) 上的概率函数。
根据条件概率的定义可以直接推出下面两个等式:
- 概率乘法公式:在概率空间 (Ω,F,P) 中,若 P(A)>0,则对任意事件 B 都有
P(AB)=P(A)P(B∣A)
- 全概率公式:在概率空间 (Ω,F,P) 中,若一组事件 A1,⋯,An 两两不交且和为 Ω,则对任意事件 B 都有
P(B)=i=1∑nP(Ai)P(B∣Ai)
Bayes 公式
一般来说,设可能导致事件 B 发生的原因为 A1,A2,⋯,An,则在 P(Ai) 和 P(B∣Ai) 已知时可以通过全概率公式计算事件 B 发生的概率。但在很多情况下,我们需要根据「事件 B 发生」这一结果反推其各个原因事件的发生概率。于是有
P(Ai∣B)=P(B)P(AiB)=∑j=1nP(Aj)P(B∣Aj)P(Ai)P(B∣Ai)
上式即 Bayes 公式。
事件的独立性
在研究条件概率的过程中,可能会出现 P(B∣A)=P(B) 的情况。从直观上讲就是事件 B 是否发生并不会告诉我们关于事件 A 的任何信息,即事件 B 与事件 A「无关」。于是我们就有了下面的定义
若同一概率空间中的事件 A,B 满足
P(AB)=P(A)P(B)
则称 A,B 独立。对于多个事件 A1,A2,⋯,An,我们称其独立,当且仅当对任意一组事件 {Aik:1≤i1<i2<⋯<ik≤n} 都有
P(Ai1Ai2⋯Air)=k=1∏rP(Aik)
多个事件的独立性
对于多个事件,一般不能从两两独立推出这些事件独立。考虑以下反例:
有一个正四面体骰子,其中三面被分别涂成红色、绿色、蓝色,另一面则三色皆有。现在扔一次该骰子,令事件 A,B,C 分别表示与桌面接触的一面包含红色、绿色、蓝色。
不难计算 P(A)=P(B)=P(C)=21,而 P(AB)=P(BC)=P(CA)=P(ABC)=41。
显然 A,B,C 两两独立,但由于 P(ABC)=P(A)P(B)P(C),故 A,B,C 不独立。